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人才中介岗位证书”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发展规范有序的人才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4号令,2005年颁布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度苏州市人才中介岗位证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人才中介岗位证书”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8月23月—30日 9:00-16: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
咨询电话:0512-65109437
三、报名办法
(一)申报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
以上证明材料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参加考试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携带本人的有关材料,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及考试报名手续。
四、考试时间与科目
苏州市人才中介岗位证书考试科目为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中介职业规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06年11月18日 09:00-11:30 人力资源管理基础
2006年11月18日 13:30-16:00 人才中介职业规范
推荐复习考试用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和苏州市人事局编印的《人才中介职业规范》。
五、收费
按市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考试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120元。
六、说明
1、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有5名以上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等条件,并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已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但因人员流动等原因造成条件缺失的,须在当年年检前达标。
2、报考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证书。
附:2006年苏州市人才中介岗位证书考试报名表
苏州市人事局
二○○六年 月 日
主题词: 人才 中介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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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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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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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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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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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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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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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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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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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
人审事核职意称见部
门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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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序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其它栏目由报考人员用汉字或数字填写,代码需填写在小方框内。
2、各有关项目的代码及说明如下:
性 别:1、男 2、女 民 族:1、汉族 2、少数民族
政治面貌:1、中共党员 2、共青团员 3、民主党派 4、群众
身份类别:1、工人 2、干部 3、其他
专业职称:1、高级 2、中级 3、助理级 4、员级 5、无职称
单位性质: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其他
最高学历:1、硕研以上 2、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 4、中专 5、高中 6、初中
所学专业:1、与报考专业相同 2、与报考专业相近 3、与报考专业不同 4、无专业
类 别:人才中介岗位证书资格考试
级 别:1、考一科 2、考二科 专 业:01、人才中介
科 目:1、人力资源管理基础 2、人才中介职业规范
TAG: 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