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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5-19 20:38 作者: 网络转载 来源: 网络转载 查看: 62次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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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Guest (2008-6-24 17:07:20, 评分: -5 )